(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定人数为50人以下。按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自然人一般可以作为股东,而组织作为股东时,机关法人个的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2)股东山资达到法定资本低限额。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低注册资本限额,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为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人民币lo万元。特定行业要求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依法定程序制定的约定公司内、外部法律关系,确立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股东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它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都有约束力,全体股东必须遵守,不得违反。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仅要制定公司章程,而且要求以全体股东共同制定的形式通过,即要求全
体股东必须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盖章。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条款有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好名或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要符合《企业名称管理规定》,要具备企业名称的“四要素”,即行政区域、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特别要在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必须建立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即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组织机构,如果是国有独资公司则不必成立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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