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死借政治权力,参与一部分什会广品的分配而形成的分配关系,具有 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的特点。从本质上看,税收是纳税人在从事牛产、经营的过程中所必须负担的 一种成本,纳税直接减少厂纳税人的对支配收入。因此,几乎所有的纳税人都省减轻税收负担、进而增 加税后可支配收人的动机。
但是,随着各国现代税收制度的建文利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强,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减轻税收负担的 做法面临着越来越大的风陆,纳税筹划因此而产生。最早的、令据可查的案例可以追溯到别世纪30年代 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一案,这也是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纳税筹划,并使纳税筹划真正获得了 社会和法律的认可。
改革开放以来,随者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税法体系的建:定和不断完善,以及我困征管水平的不断 提高,纳税筹划在我国也有了较大的发展,并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
虽然如此,但是对于什么足纳税筹划,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权威的、为众人所普遍接受的定义, 甚至对这—‘术语,国内也有不同的翻译(如纳税筹划、税务筹划)。综观国内外的学者对纳税筹划的定 义,所以看出他们的定义都是围绕着减轻税收负扣而展开的。从狭义的纳税筹划角度看,这些定义是合 理的,都说明厂—般意义上的纳税筹划的根本目的,即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为目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节税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