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不同
偷税是对一项实际已发牛的应税经济行为全部或部分的否走,是在事后实施的。而纳税筹划则是对某项此税经济行为的实现形式和过程在事前就进行某种安排。
2.性质不同
偷税是一种迹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纳税筹划是合法的,是税法所鼓励或者禁止的行为。
3.手段不同
偷税的主要手段是纳税人通过有意识地谎报和隐匿省关纳税的情况和事实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门的,其行为具右明显的欺诈性质。但有时也会出现纳强人因疏忽或过失即非故意而造成纳税减少的情况(即漏税)。但从实践看,出于札难对故意和非故意作出法律上的判断,因此,我国现行税法不再采用这一法律用语。而纳税筹划则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法规定,结合纳税人的具体经营来选择有利的纳税方案。
4.法律后果不同
偷税行为是属于法律上明确禁止的行为,因而一日被有关机关查明属实,纳税人就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制裁。而纳税筹划则是通过合法的形式来承担尽可能少的税收负担,是为法律所认可,为社会所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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